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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儿童文学中的战争题材
○ 朱相远 在中国的儿童文学中,描写儿童参与战争的题材,过去一直十分广泛,并深受推崇。描写土地革命战争的,如《红孩子》、《闪闪的红星》等,描写抗日战争的,如《小兵张嘎》、《小八路》等,描写解放战争的,如《刘胡兰》等。尤其“文革”中推出的李铁梅与潘冬子等儿童形象,更成为一代儿童(红小兵)学习的榜样。 最近,又有人决定将京剧纳入小学教育。而且样板戏中的李铁梅,再度成为现代儿童学习的榜样。这又引起各方面的议论。反对者认为,样板戏是“文革”的经典,“文革”既被彻底否定,样板戏就不能称之为“红色经典”。况且我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不应向儿童灌输“血债要以血来偿”的仇恨观念。而赞成者则认为,这是弘扬革命传统,正是进行传统教育的优秀教材。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三十次会议会上审议并且通过《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当时全体委员一起投了赞成票。在通过后的第二天,就公布于报端。 这个《议定书》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1989年11月20日,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这个公约,要求国际社会在保护儿童权利方面,要普遍承担义务。我国政府于1990年8月29日正式签了字,并于1991年12月29日,由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公布。该公约的第三十八条规定,缔约国应避免招募任何未满15岁的人加入武装部队,应采取一切可能措施,确保任何未满15岁的人不直接参加敌对行动。可是世界各地,区域性武装冲突不断,把许多儿童卷入战争。有的征集入伍当“娃娃兵”,有的从事敌后武装活动,甚至作“人体炸弹”。这就严重侵犯人权,违背了人道主义原则,于是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一些国家和非政府组织推动下,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于1994年成立专门工作组来起草《议定书》,防止将儿童卷入武装冲突。我国一直派代表参加了历次的工作组会议,长达6年之久。终于在2000年5月的第五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正式通过。后于2001年3月15日,由当时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英凡大使,代表我国在《议定书》上签字。《议定书》已于2002年2月12日生效。到2007年7月13日,世界已有117个国家批准了《议定书》。我国也于2007年12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批准了《议定书》。 批准《议定书》,不仅彰显我国重视保护人权的国际形象,也表明改革开放后中国人在基本价值观念上的变化。“保障人权”已写入《党章》,载入《宪法》。这同样肯定了让未满15岁的儿童,卷入战争或直接参加敌对行动,是属于侵犯人权,是违反人道主义原则的。这显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时代性与国际化。这正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伟大成就之一。 从这个立足点与视角来重新审视那些儿童文学中的战争题材:首先,不应用今日之观念,去苛求历史。20世纪的上半叶,我们的祖国充满苦难,外忧内患不断,广大儿童享受不到童年的幸福,有的到工厂当童工、徒工,有的卷入战争与敌对行动。日本侵略者绝灭人性的大屠杀,儿童妇女无一能幸免。在那种民族危亡的时刻,要动员一切力量,与敌人作殊死的斗争。中国儿童也难免作出牺牲,被卷入到铁与火的斗争中,小小年龄就流血牺牲。这真是无奈的选择,令人辛酸的憾事。这一切都是源于凶残的日寇,扭曲了人性,违背了人道,侵犯了人权。描写战争的儿童文学,真实记录下了那些苦难岁月中我国儿童的不幸生活与成长历程,具有历史纪实意义。因此,不应予以否定。其次,今日之中国,已进入转型时期,我们已改革开放30年,各方面已向现代化迈开了一大步。我们正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对儿童的教育与培养,更侧重于现代教育学与儿童心理学。这不仅同战争年代,而且同以阶级斗争为纲年代都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既要让新一代儿童,了解祖国的历史,了解老一辈的艰难岁月,培养其爱国主义精神,又要注意符合儿童的心理发育过程。不能让他们学习、观摩成人的暴力行为。儿童时期的学生教育,应侧重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基础知识的获取,生理与心理素质的健康发育。童话是儿童的事,政治是成人的事。不宜将儿童教育涉入很多政治。 如何看待儿童文学中的战争题材?当年签署此项条约的王英凡大使也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而且与我同在一个组,他就点了《小兵张嘎》的名。我认为电影《小兵张嘎》作为历史是可以的,但当前是否需要重拍,而且拍成电视连续剧,在黄金时段热播,这是否有悖于我国批准的《议定书》?是否适合于对当代儿童的教育?由此,再联想到一些政协委员,对样板戏进小学课堂的争议,这确实是一个令人深思的议题。一面要继承优秀革命传统,一面要否定“左”的一套,要实现儿童教育的现代化、国际化,要构建和谐社会。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看待儿童文学中的战争题材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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