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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审“当代文学”概念与文学史分期问题
○ 徐 刚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后新时期文学”的讨论热潮中,赵毅衡先生曾敏锐地提出当代文学分期问题。他在《二种当代文学》中,就“后新时期文学”的出场所造成的当代文学分裂状况,提出“新时期文学,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大部分时期相同,服务于主流社会运转的需要,服务于政治运动,寓教于乐,制造典型”。而“后新时期文学”则是“社会市场化时期的文学”,是“一种新的当代文学”,它“大约从1985年新潮小说发端时就开始出现,而在1987年先锋小说形成时成形,这是种倒行的文学”。[1]在此后的十多年,赵毅衡先生提出的问题始终如幽灵般纠缠着当代文学研究界。此间,随着文学转折的深入,新的文学元素不断溢出,过于笼统的文学史分期及叙述中的破碎与不适,虽偶有人提及,却始终没有得到恰如其分地解决。一部部冠以“当代文学史”的著述成了纯粹文学时间的编年和叠加,文学分期与文学史叙述的简单加法,一点点消磨着已取得的有限成就。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当代文学史写作观念的讨论和实践曾在学界掀起了不小的热潮。2002年,洪子诚《问题与方法》的出版,作为学术范畴的“当代文学”才渐入人心。但作为学科范畴的中国当代文学与作为文学史概念的“当代文学”之间,始终存在着复杂而混乱的纠结。此外,“当代文学”的“历史污点”所造成的非审美化指责,以及来自现代文学学科竞争的压力,都使得 “当代文学”已经无颜再继续“当代”下去。近期程光炜一针见血地指出“始终没有将自身和研究对象‘历史化’,是困扰当代文学学科建设的主要问题之一”;而昌切也针对当代文学“名实相分,概念所指不一”的问题,提出要“重审当代文学”。[2]重绘当代文学的历史地图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大事。2007年的8月和9月间, “现代中国文学学科观念与方法”和“中国当代文学史:历史观念与方法”的学术会议相继召开,论题广泛涉及到文学史分期和“当代文学”的历史叙述问题。学界前辈和同人们希冀达于共识的努力,弥合并挽救已然破解的“当代文学”及“当代文学史”。 一、历史的分期与暧昧的“当代文学” 作为文学史分期的重要概念,“当代文学”曾因在特殊的历史实践中,参与了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以及文明“本质”的积极建构和表达,而被赋予了极高的意识形态内涵。然而,随着历史的流逝,文学的嬗变,以及“当代文学”文学学科的建制,这一分期已逐渐显现其暧昧不明的内涵。重新清理并描绘“当代文学”的历史地图已成为学界当务之急。 “当代文学”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历史概念。一方面,从广义的角度来看,作为学科范畴,它被约定俗成地指称为“1949年以来的中国文学”。[3] “当代文学”概念是缺乏清晰界定的,仅被作为单纯的时间概念,所指称的文学对象无限下延,使得文学流变中新的转机和嬗变无法得到恰如其分地命名。如严家炎认为,“将1949年以后的中国文学称为‘当代文学’——以区别于此前的现代文学,确也有方便之处,但却恐怕很难成为文学史意义上的划分。而且任何阶段的历史都有自己的‘当代’”,他进而指出,“‘当代文学’这类概念,暂时借用则可,无限期地使用就很不科学”。[4]另一方面,狭义来看,作为一种文学史概念,“当代文学”从其50年代中期政治话语实践的发生背景来看,目的在于以一种新的文学形态取代此前新民主主义性质的“现代文学”,其源起包含着为“新的人民政权”做合法性论证的政治预设,[5]因此有着明确的“社会主义文学”性质。洪子诚说,“当代文学”被认为是“‘左翼文学’的‘工农兵文学’形态”,在50年代“建立起绝对支配地位”,到80年代“这一地位受到挑战而削弱的文学时期”[6]。因此,它从时间上只是涵盖了40至70年代这段被认为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文学时期,而与所谓的“新时期文学”、“后新时期文学”以及“新世纪文学”有着非常明确的分野。此后有关“当代文学”概念的诸多争议,在很大程度上也来自于“当代”的字面之义。如谈蓓芳就“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的分期问题时指出,“对于‘当代文学’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仅仅是时间上的概念,不过是指最近的若干年的文学;另一种则是把‘当代文学’理解为文学史上的某一个历史阶段,从不少现当代文学史著作的情况来看,显然是把它作为有别于现代文学的一个新的历史阶段”。[7]在他看来,“当代文学”的意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时间上的“当下性”与“当前性”,由此,他认为“我们在50年代末或60年代把1949年以来的文学称为当代文学是无可非议的,因为那时距1949年至多二十年左右”,而对于此后文学,他并不主张继续用“当代”的称号,其原因主要在于年代的久远,与“当代”之名不符。因为在他看来,“所谓‘当代文学’,首先是指当前的文学,也包括在时间上与当今相衔接,在性质上与当前文学属于同一范畴的文学”。[8]应该说,谈先生关于“当代”的看法,与多年前唐弢先生“当代文学不宜写史”中的“当代”之义如出一辙。在唐先生看来,当代文学因年代过于晚近,当事之人并未作古,历史来不及沉淀,故而“不宜作史”[9]。实际上他所理解的“当代”,换成“当下”或“当前”,并不会有太大差别。这种将“当代文学”取当前或当下文学之义的看法,此后广为流传,并在一批现代文学研究者那里得到积极回应。陈思和曾明确指出“当代”与“现代”的区别,“‘现代’一词是具有世界性的文学史意义的,而‘当代’一词只属于对当下文学现象的概括,要区分现当代文学的分期其实无甚意义。”“我们现在流行的‘中国当代文学史’的提法,只是一种不科学的约定俗成的说法。国家教委制定的学位点,没有当代文学只有现代文学,把当代文学归入现代文学的范畴,作为现代文学史的一部分,这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在陈思和先生看来,较为理想的文学分期模式在于“以‘上世纪文学’作为现代文学的第一阶段,具有文学史的性质。而即将到来的新世纪文学,可以作为‘当代文学’范畴,暂时不进入文学史的教学和研究,只是作为实践中的文学现象,成为文学批评的对象。若干年以后,再陆续补充到文学史的范畴里去”。[10]在多年以后的今天,陈教授依然坚持自己当年的看法,他在近期的一篇文章中再次强调,“‘当代文学’作为一个学科概念已经基本消解,因为半个世纪前的文坛旧事,还是被称作‘当代’,显然是荒谬和不符逻辑的”。由此,他强烈主张“把‘当代’所含的特殊政治内涵和意识形态背景取消,使其变成一个‘当下’的概念,即当代所发生的文事”。[11] 在以上谈蓓芳、陈思和等诸先生,以及许志英、郜元宝诸先生看来,“‘现代文学’具有文学史性质,而‘当代文学’只是一个文学批评概念,只是对某一时段中国文学的一个暂且的命名”。按照这些学者的意见,作为历史形态的“当代文学”已经被现代文学吞食而不复存在,或者换言之,“当代文学”被“现代文学”“收编”了,这一点在朱栋霖、丁帆和朱晓进等人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1917——1997》中有着鲜明的体现。陈思和在《新世纪文学的学科含义》中对“现代”、“现代性”的理解曾有辨析。“原有的‘现代文学’以新民主主义革命历程为内涵,显然不符合学科发展的需要而被淘汰,但其‘现代性’的含义却被保留了下来,‘现代’不仅仅是一个时间的概念,而且是一个质的概念,是一种与世界性因素联系在一起的时代概念,那么,从19世纪末开始的现代运动至今并没有结束更没有过时。‘现代’自然仍然包含了1949年以后的中国文学,甚至包含了今天的当下文学,并且以此为界,与古代文学划清了界限。”由此他主张“需要对‘现代文学’的理解有所修正,应该更加宽容,更加富有包容性,以更大的空间来显现‘现代文学’的合法存在理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现当代文学’这个名称是不准确的”,“所谓‘现当代文学’的‘当代’是可以取消的,因为‘当代’理所当然包容在‘现代’的意义里”。[12]显然,在此陈先生以“现代性”之“现代”来置换了包含着特定时代历史内涵的“现代文学”(被认为是新民主主义文学)之“现代”。应该说,用“中国现代性文学”来取代“中国现当代文学”,并由此而收编“当代文学”,这样的历史分期观念本无可厚非,但是此处至关重要的是,他对“现代”、“现代性”的理解仍然延续的是80年代“重写文学史”、“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讨论中“呼唤现代性”的认识框架,而缺乏一种90年代知识转型中“重估现代性”的知识理路。毫无疑问,在当今这个“后现代状态”的考量下,在将“现代”视为问题的知识视阈中,这种对“现代”、“现代性”本身未加反思的肯定着实会滋生许多令人质疑的问题。 二、“当代文学”之“当代” 现代文学研究界的学者们对“当代文学”的评价过低由来已久,甚至于主张取消“当代文学”学科本身的人亦不在少数,但这些并不能完全视为学术市场内“跑马圈地”、“各立山头”的地盘之争,而须从“当代文学”概念自身去寻找。具体而言,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当代”本身具有含混性,它含有“当前”、“当下”的意思,名称本身不妥帖。 其次,在80年代中期现代化热潮之中,“当代文学”对“现代文学”学科优势的丧失。彼时现代文学史研究在学界“呼唤现代性”的浪潮之中开始蔚为壮观。向“五四”回归,于是处于文学谷底的“当代文学”的历史探索自然没有必要。由此,“当代文学”被看作是“次等学科”,当代文学研究也被理解为“共时”的现状研究。[13]洪子诚认为,正是这种“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之间的学科等级关系在80年代发生的“颠倒”,使得“当代文学史”的地位面临“危机”,这也造成了“当代文学史研究落后”。 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八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社会急剧转型,使得80年代性质相对明确的“当代文学”出现本质的模糊和混乱。昌切在最近的文章中指出,“‘新时期文学’不断拉长当代文学的时间,扩充当代文学的内容,加大其在当代文学中的比重,从而改变了当代文学的面貌,使它原有的本质属性变得模糊不清。”樊骏在十多年前认为“可以将其中相对凝固、已经告一段落的部分,逐步纳入‘史’的研究范围”[14],纳入历史的方式当然可以讨论。 三、重申“当代文学”的“社会主义性质” 其实,关于“当代文学”的社会主义文学性质,早在其形成之初主流意识形态便有着非常明确的预设。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文学实践的产物,“当代文学”的这一概念亦被赋予了极强的政治动机和意识形态内涵,在文学“一体化”的进程中有着非常鲜明的话语实践意义。在1949年的第一次文代会上,周扬同志在介绍解放区文学成绩的报告《新的人民的文艺》中,便对“社会主义性质”的“当代文学”的“崭新”特征予以说明,并在1960年的第三次文代会上题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道路》的报告中,以“正式文件”确定了这一性质。根据洪子诚的考察,三四十年代之交,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关于“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是首先决定那一定形态的文化的,然后,那一定形态的文化又才给予影响和作用于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的论断,“建立了一种将政治社会进程与文学进程直接联系,以社会政治性质作为依据的文学分期框架”。以此为依据,“新文学”被解释为与“新民主主义革命”分不开的,在性质上是属于“革命民主主义性质”的文学,而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的“整个性质”已转变为“社会主义”的时候,文学也必然发生“根本性质”上的变化。因此,50年代后期,“现代文学”对“新文学”概念的取代是与“当代文学”概念的历史出场同步的。换言之,这种概念的转换,是为了使“当代文学”对1949年以后的社会主义文学实施有效命名。据此,洪子诚先生指出,“‘当代文学’概念的提出,不仅是单纯的时间划分,同时有着有关现阶段和未来文学的性质的指认、预设的内涵”。[15]在《中国当代文学概说》中,他对这一“指向未来”的“当代文学”有着具体的论述,“我把50年代以后的中国文学称为‘当代文学’,其内涵和根据是:‘左翼文学’的‘工农兵文学’形态,虽说在40年代初期的延安时期就已诞生,但成为支配地位的文学规范,则要到中国共产党成为大陆执政党之后。因此,从50年代到80年代的‘当代文学’,也可以称为毛泽东的‘工农兵文学’建立起绝对支配地位,以及这一地位受到挑战而削弱的文学时期。‘削弱’是从‘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开始的。这是本书对‘当代文学’含义的理解”。 [16]在此,洪先生关于“当代文学”的理解已然深受朱寨先生影响,而这一文学形态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言自明。[17] 按照洪先生的理解,“当代文学”在“文革”后的“削弱”,无疑潜伏着“当代文学”性质转轨的危机。新时期以来革命现实主义文学面临破解的历史命运,实际上也暗合了“革命终结”的“后社会主义时代”的文化症候。正是在这个层面上来看,“新时期”的意义恰在于使原有“当代文学”性质的界定出现分裂而无所适从。[18]另外,从现实的条件来看,当前所谓“纯文学”所遭遇到的危机逐渐显现,已然使我们从中洞见了自新时期文学“自主性”追求以来,作为整体的“当代文学”所发生的深刻裂解。随着新世纪以来“新新中国的形象”[19]在当代中国的呈现,文学的面貌已经出现了惊人的嬗变。从目前文学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走势来看,以后大量出现的将不出所料地会是所谓“中产阶级文学”,抑或是“小资”这个“十七年”革命现实主义所深恶痛绝的文学形态。这既是后现代时代的“历史馈赠”,也是资本主义全球化发展的必然产物。因此,无论如何,从历史内容来看,“1949年以来的中国文学”包含了太多彼此冲突的文学类型,而将这些性质截然不同的文学安置在同一个文学史框架下,所造成的问题显然要远远多于将其分开。况且,随着未来文学史书写对“新世纪文学”内容的吸收,文学史的容量也会成为一个不小的问题。这样看来,分开似乎是一种不错的设想和尝试,当然也是无奈的选择。而令我们熟悉而又困惑的“当代文学”,当然需要有着清晰的界定,是将其重新“历史化”为40至70年代社会主义性质的文学时期和类型?还是望文生义地把它看作“当前的文学批评”?尚且需要学界同仁们的讨论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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