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六期(新编63期)

五卅运动中的胡适

 

○ 邵  建

1925年春末夏初,上海发生“五卅惨案”。在上海的日本纱厂发生工潮,工人和资方交涉时,共产党员顾正红被日人开枪击毙,另七人受伤。此事激起上海社会各界对外国势力的愤怒,5月30日下午,成千上万的学生、工人、市民在租界游行示威时,英国籍捕头下令开枪,当场打死13人,打伤40多人。这就是现代史上著名的“五卅惨案”。惨案很快转为“五卅运动”,在年轻的中国共产党发动组织下,上海市民总动员,开始罢课、罢工、罢市。而且运动迅速向全国辐射,全国各大城市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帝运动。

这是一个民气沸腾时期,鼓荡民气乃是反帝需要的一个重要策略,而反帝又是“国民革命”的头等任务。五卅运动中,上海政治组织结合运动创办的《热血日报》高调出台,该报由瞿秋白主编,在其发刊词中,瞿秋白声言“创造世界文化的是热的血和冷的铁,现世界强者占有冷的铁,而我们弱者只有热的血”。[1]言下之意,不惜用热的血与冷的铁进行铁血之战。这期间,瞿秋白写了一系列短论,笔名都是一个字,轮番是“热”、“血”、“沸”、“腾”、“了”。在一篇文章中,热血沸腾了的瞿秋白以“义和团运动之意义与五卅运动之意义”为题,将两者进行了种种比较。义和团固有其不足,比如没有无产阶级的领导,但义和精神却是要发扬的。义和团运动的意义就在于义和精神,这同时也是五卅意义之所在。可以看到,重祭义和精神,乃是这一派政治力量的某种策略。如果说当年义和团毕竟还是赤手空拳,陈独秀这时在《向导》拟定的总口号却是“武装平民”,“建立平民的革命统一政府”。

民间是一个煽动的对象,同时也是个炸药包,一点就燃。试看该年6月中旬《晨报副镌》上一篇文章的题目,赫然就是“干干干!”,这是胡适当年“努力歌”中的句子,文章开头和结尾,包括十多个段落的第一句,一律都是铿锵的“一二三,二二三,干干干,干干干!”文章除了作者署名外,落款则是“琉璃塔先锋队”。当时被引导的民间舆情,主要集中在宣战、经济绝交、全国性的无限期罢工罢市罢课、彻底废除不平等条约等问题上。以激进的姿态,鼓动民众,试图一揽子解决上述问题,显然,这种激进在事功上根本不可能,但在道义上却能站住脚,而且,越激进越道义。因此,当激进主宰了道义合理性甚或激进即道义的同时,非激进的声音包括那些理性的声音,必然被视为道义的反面。梁启超就是一个例子,他主张在法律范围内解决沪案,立即成立会审机关,调查开枪事实,杀人偿命。同时主张政府交涉时不要看重那些雪耻的条件,而务在取得对于国际现状来说能够改善的条件。梁启超的主张遭到了舆论的普遍的反对。不仅在政治上被骂为卖国,而且还要把他逐出国去。

1925年6月26日,《晨报副刊》发表胡适《对于沪汉事件的感想》,这是胡适在中国少年卫国团所作的公开讲演,也是胡适第一次对该事件发表意见,而且是在患病之后。胡适在开头部分就打预防针:由于在各种意见当中,主张比较平和一点的人,似乎很不能见容,“所以我想说几句话。不过我说的话,我想定然是不合时宜的。因我的主张,比较倾向于和平方面一点;在现下一般人热气正高的时候,说和平派的话,自然不大时髦,不容易得着大家的热烈的同情的。”现场是热烈的同情,还是热烈的反对,我们无从知道却可以想象,但胡适下面就开始为梁启超辩护。“听说有人在执政府提议要把梁任公先生驱出国境,我觉得这不大好。我们不是要求真正的自由吗?真正自由的精神在哪里?出版有自由,言论也有自由。一个人只要他有种意见,在他自己总有发表出来的权利,在我们总不能禁止别人发言。意见对不对又是一个问题,就算不对也尽有商量讨论的余地,何至于就说不爱国了呢?”[2]接着,胡适就联系到了自己。由于当时英国公使想和北京学生界对话,胡适受欧美同学会所托,介绍北大学生会的学生和驻京英公使见面,消息见报后,舆论就把胡适的行为指责为和英国人“勾结”。

在上述讲演中,胡适的意见有三点:“(一)要调查事实(二)要有负责任的态度(三)要认清步骤。”

就第一点而言,五卅那天,集中在租界大马路(今南京路)上的游行队伍越来越多,交通堵塞。巡捕房出动,抓捕工人学生多人。下午3时许,全市的大中学校几乎完全集中到南京路上来了,约有三四万的学生和工人,加上看热闹的市民等,足有十万人。数千名中外巡捕夹杂在中间,被拥挤的人们推来推去,弄得晕头转向,毫无办法。人们团团围住巡捕房要求放人。下午三时四十分左右,英捕头命令开枪,惨案于是发生。

当时情形,不妨看看前共产党人张国焘的叙述。张虽然不在现场,但五卅这天下午,他刚好从广州经香港抵达上海,几乎是第一时间就知道了惨案发生。他的叙述是这样:“下午三时许,一个外国巡捕抓住两名讲演的学生,向老闸捕房行进。跟在后面的有手执小纸旗的讲演学生两百余人和无数看热闹的群众。当这一群人挤到老闸捕房门口时,即遭受巡捕们的排枪射击……”[3]

在会审公堂上,英捕头声称学生工人要冲击巡捕房,抢夺里面的枪支弹药,并说明在下令开枪前十秒曾经发出警告。他们提出的证据是,打死打伤的人,枪弹是由前而入,并非由后而入。一位牧师证人在会审公堂的证人席上这样说:“我若以教士身分言,则不应开枪;我若以警官及法律家身分言,则必须开枪,以便保护财产。”[4]成千上万人的场面,情形到底如何,胡适主张通过司法调查,弄清真相,尤其强调于热烈之中当存理智,尊重事实。

第三点,五卅之后,群情激奋,一些政治组织乘势提出一揽子解决外交问题的政治主张,如瞿秋白,他们的主张是:一、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二、废除租界制度、协定关税等;三、收回海关及税务的管理权;四、收回一切军港、商港……。这一切是否能通过无限期的罢课罢工罢市做到呢?显然不可能。胡适的主张大致是分步骤进行。它可以分两步,第一步是法律解决惨案本身问题,包括惩凶、赔偿、道歉等。第二步才是纵深的政治解决,即要求召开一个修改一切不平等条约的会议,以解决几十年来中外一切冲突的祸根。

至于第二点,更是体现了胡适有关“负责任”的一贯精神:

何为负责任?就是将主张的效果先想象出来,考虑一下,然后用这个效果来批评自己的主张。对于自己的主张负责任,就是有负责任的态度。[5]

任何事,任何行动,不是一味从动机、意图、主张出发,而是同时想到这个动机、意图、主张所能带来的效果(结果),这便是马克斯•韦伯的“责任伦理”。“责任伦理”就是对结果负责,它总是自觉地把行为结果作为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并理性地考量利弊得失,然后决定其行为。和“责任伦理”相反的“意图伦理”不然,它往往不考虑意图所带来的结果,也不考虑它所需要偿付的代价,甚至,为实现其目的,哪怕血流成河。就“五卅”本身以及“五卅”以后各色人等的态度,小而言,即从以上胡适和瞿秋白的不同主张,大致就可以看出“责任伦理”和“意图伦理”的分际所在。

针对当时舆情中的宣战、绝交、无限期罢工罢市罢课等,胡适当然不会从意图出发而是从责任出发,对这些类似口号的主张一一作了具体的剖析。“譬如主张宣战,就要把宣战的效果想出来是怎样,有如何的影响。不要只是口里说一阵宣战就完事。谁去打战?怎样战法?陆军怎样?海军怎样?军械怎样?军费怎样?既是主张宣战,总得要筹划一下才算负责任吧。”[6]年轻人的特点是激昂于口号而未遑于谋划,胡适故作如此之说,他的本意,当然是反宣战,因为谁都知道中国的实力,开战对于自己毫无好处。至于经济绝交和罢工罢市,胡适也作了相应分析,比如就上海以外的罢工,胡适指出“除了自己受极大的痛苦而外,而仇敌并受不到多大的害处”。这一点,北京大学的马寅初说得更直接,《现代评论》上他的文题就是“总罢工总罢市之足以自杀”,文章分别从汇兑飞涨、金融纷乱、生产停顿、物价腾贵四个方面详申细述,明确反对全国范围内的总罢工和总罢市。可以看到的是,在五卅运动中,胡适、马寅初,还有《现代评论》的一些同仁,他们在一致谴责英日的同时,更务实于己方的策略,而不涉于泄愤和煽动(当时有一种舆论,说学界丢脸,被人利用,实行暴动)。

关于宣战,《现代评论》的陈西滢有过一篇《闲话》,则是不屑的讽刺。“不赞成高唱宣战”的陈西滢压抑不住憎恶写道:“打!打!宣战!宣战!这样的中国人,呸!”[7]

然而,陈西滢的一声“呸”,惹怒了《语丝》派的鲁迅。《现代评论》和《语丝》互不相能,此刻正在为女师大风潮彼此攻讦、纷争不已。陈西滢的《闲话》无疑又提供了招致攻击的把柄,鲁迅以《并非闲话》为题,直斥陈西滢“这样的中国人,呸!呸!!!”[8]西滢一个“呸”,鲁迅两个“呸”。其实力主国民性批判的鲁迅,未必看得上陈西滢笔下的“这样的中国人”。但,鲁迅说得,陈西滢说不得,一说,注定要挨“呸”,还两下。不仅如此,几十年后,《鲁迅全集》的注释班子,索性将陈西滢此文定性为“除转述张歆海的话以外,还对五卅爱国运动加以辱骂和污蔑”。[9]推理此语,陈西滢“辱骂和诬蔑”的那幕街头活报剧就是“五卅爱国运动”了。果如该逻辑成立,那么是谁在“辱骂和污蔑”“五卅”呢?

五卅运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颇得力于青年学生。当然,在学生之后,别有力量。首先是它运动学生,又由学生运动工人和市民,遂使局面呈扇形辐射开去。“五卅”期间,鲁迅曾这样论述学生运动:“倘在教育普及的国度里,国民十之九是学生;但在中国,自然还是一个特别的种类。虽是特别种类,却究竟是‘束发小生’,所以当然不会有三头六臂的大神力。他们所能做的,也无非是演讲,游行,宣传之类,正如火花一样,在民众的心头点火,引起他们的光焰来,使国势有一点转机。”[10]鲁迅的话是“五四”经验的一种正面表述,“五四”的成功显示了学生在国事中的作用。这一作用也充分为当时令人侧目的三种政治势力所注意,国民党、共产党、青年党无不把学生作为自己争取的对象,同时也把学生作为自己的筹码。如果当年“五四”时的学运带有相当的自发性,那么,“五卅”时的学运因其政治力量的发动,已经是很自觉也很成功地运动学生了。对此,知识界的知识精英们各自有不同的看法。

在鲁迅的正面认同之外,一些留学英美的知识人对学运却有一定的隐忧。“五卅”刚过若干天,人在外省的任鸿隽致信胡适,说:“学生们的长久罢课,与无关系的工厂的罢工,牺牲而无目的,是值不得的。认真说来,越要救国,越要读书,越要作工。但是南京、上海一带的罢课罢工,似乎都是一往直前的冲动,而且他的发动都在一般学生手里,没人可以control(控制)。北京隔得远一点,头脑应该冷静些,不晓得你可以同大学的一般人出来提倡一点较为深远的根本的办法吗?”[11]任氏的“根本的办法”不外“救国不忘读书”。这当然也是胡适的看法。自“五四”以来,胡适始终注意以罢课为表征的学生运动的负面性。“五卅”大罢课后,全国学生总会议决秋季开学,学生一律到校复课,胡适撰文表示支持。他说:

我们要为全国学生下一转语:救国事业更非短时间所能解决:帝国主义不是赤手空拳打得倒的;“英日强盗”也不是几千万人的喊声咒得死的。救国是一件顶大的事业:排队游街,高喊着“打到英日强盗”,算不得旧国事业;甚至于砍下手指写血书,甚至于蹈海投江,杀身殉国,都算不得救国的事业。救国的事业须要有各色各样的人才;真正的救国的预备在于把自己造成一个有用的人才。

这分明是给轰轰烈烈的学生运动和群众运动泼冷水,注定是要挨骂的,但胡适坚持把话说下去:

在这个高唱国家主义的时期,我们要很诚恳的指出:易卜生说的“真正的个人主义”正是到国家主义的唯一大路。救国须从救出你自己下手![12]

胡适的文章受到了当时唐山大学青年学生刘治熙的一些质疑,在《现代评论》刊登刘氏书信的同时,胡适尾随其后写了篇“附言”。附言中,胡适谈到了学运背后的政治干涉以及自己的主张: 

今日学生纷纷加入政党,这不算是组织。学生团体本身没有组织,学生自己没有组织的训练,而仅仅附属于外面现成的,有作用的党派。那是无益的。学生时代的组织所以可贵,正在于两点:(1)学生自己参加,自己受组织的训练;(2)没有轨外的作用,不过是学生生活的一种必需的团体生活。现在的学生团体完全是骛外的组织;平日不曾受过秩序的团体训练,到有事的时候,内部可以容少数人的操纵,外面可以受有作用的人的利用;稍有意见的分歧,也不能用法律上的解决,必闹到分裂捣乱而后罢休,──有时候闹到分裂捣乱还不肯罢休。所以我们奉劝青年学生第一要注意那些有秩序而无作用的纯粹学生组织的训练,这是做公民的基础,也是做群众运动的基础……[13]

胡适反对学生卷入政党政治的漩涡,却主张通过学生自治组织的训练,从而为自己成为公民养成一个基础。这样的主张在当时不合适宜,放在今天来看,却是洞见。它道中了20世纪学生运动的某种痼疾,同时也指出了拯救之途。可惜,胡适的心思白费了,而且总是白费。他和20世纪的主流精神如此不吻,张口就像个时代落伍。

而在1925年6月5日,参加声援“五卅”的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生许广平致信鲁迅,信中她向她的老师描绘了天安门广场上学生集会的场景,很生动:

上海风潮起后,瞬的“以脱”的波动传到北京来了;万人空巷的监视之下,排着队游行,高喊着不易索解的无济于事的口号,自从两点多钟在第三院出发,直至六点多钟到了天安门才算一小结束。这会要国民大会,席地而坐以休憩的“它们”,忽的被指挥的挥起来,意思是这个危急存亡,不顾性命的时候,还不振作起来,一致对外吗!?对的,骨碌的个个笔直的立正起来!哈哈,起来看耍把戏呢!说是什么北大,师大的人争做主席,争做总指挥,台下两派呐喊起来助威,且叫打者,眼看舞台上开幕肉博(搏)了!我们气愤的高声喝住,这不是争做主席的时候,这是什么情形,还竞争各自雄长,然而众寡不敌,闹的只管闹,气的只管气,这种情形,记得前些时天安门开什么大会,也是如此,这真算“古已有之”不图更见于今日。[14]

读胡适日记,1925年9月26日,胡适南下武汉,受武昌大学和武昌商科大学的邀请,前去讲演。胡适在日记中坦言:“我这回来,挨了不少的骂。湖北一班共产派的学生出的《武汉评论》出了一个‘欢迎’专号,其实全是谩骂。”[15]9月28日胡适在武大作过一次讲演后,收到了一位署名李翊东的年轻人的来信,此人也留学美国,回来后为武大一职员。据胡适日记:“他有一封信给我,我看了就撕了,后来颇悔不曾保存此信给湖北的朋友看看;幸而汉口的《晨报》登出此信来,我很高兴转载其中用大号字排印的一段。”[16]胡适力主宽容,其实也有不宽容的时候,撕信即为一例。看来人的本性是欠宽容的,胡适生气,亦是本能的表现。可见宽容不是天生的而是生成的。那么,是什么样的讲演让那位也是留美的年轻人那么不满以至致信胡适以至也使胡适为之动容呢?

在汉口《晨报》刊登的“李翊东质问胡适书”里,胡适是这样涉及“五卅”的。这是李的转述:“五卅沪案,闹得全国纷扰,你们……应该走的一条路,就是闭门读书,不管闲事。沪案打死的是少数人,你们……反省一下,看看直奉战争,打死十几万人。你们对于奉直不说话,为什么对于沪案要说话呢?”

对此,李翊东的反驳是:“就国界说,奉直的战争,好比是兄弟阋于墙;沪案是以强凌弱,以宾欺主。依你说,奉直战争打死多数人是不应该的,难道说英国人打死中国少数人是应该的吗?……依你的意思,英国人打死中国的人还打死少了,要不要再请英人打死几百几千几万呢?”[17]

在胡适日记里,还保留一段《晨报》发表李信同时所刊发的社论,题目《对于胡适讲演之失望》。云:“奉直战事,杀人颇众,然只同根相煎而非异族相残也。语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如适之言,内乱宜急,外侮不御,是欲率外人而杀尽我全国人民也。谓非为外人宣传帝国主义,其孰肯信?”[18]

胡适的话并非没有可议之处(但它是出于李的转述,胡适自己并没留下文字),不对奉直发言就不能对“五卅”发言吗?然而,胡适的基本意思肯定没有问题,问题却在振振有词的批驳方。除了单向思维的逻辑一推到底,把己意强加于人,更蛰伏着一种让人可怕的潜意识。中国统治者杀人,数量再多,也没关系,只消一句话就轻轻打发,所谓“兄弟阋于墙”,那是自家人关起墙门的事。对外不然,死的再少,也兹事体大,因为牵涉到国体的荣辱,有一个面子问题,所以要“外御其侮”。外御其侮当然需要,“五卅”之后,胡适和《现代评论》已经做了他们认为该做的工作,只是不是以鼓动罢课和宣战的方式。但就生命的价值而言,内外无别,岂可将“异族相残”置放于“同根相煎”之上?上述对胡适的两段批驳都根深蒂固地渗透着这一点。其可怕在于,生为中国人,如果生不平等,连死也不会平等。死于外侮,尚有人起来抗议,甚至可以立碑志永。可是死于自己的统治,则成了无声无息的冤魂。冤魂一缕,剩下的只是个数字,有时连数字尚搞不清楚。这是民族主义在死亡伦理学上极为愚昧的表现,它流被了整个20世纪。

 

[1]瞿秋白《〈热血日报〉发刊辞》,《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卷3,第184页,人民出版社,1989。
[2]胡适《对于沪汉事件的感想》,《胡适全集》卷21,第343-347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
[3]张国焘《我的回忆》,第385页,东方出版社,2004。
[4]转引瞿秋白《上帝呢,还是财产?》,《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卷3,第211页,人民出版社,1989。
[5][6]引同胡适前文
[7]陈西滢《闲话》,《现代评论》第2卷第38期第9页,岳麓书社。
[8][9]鲁迅《并非闲话》,《鲁迅全集》卷三,第124、12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
[10]鲁迅《补白》,《鲁迅全集》卷三,第105-106页。
[11]“任鸿隽致胡适•1925年6月9日”,《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337页。
[12]胡适《爱国运动与求学》,《胡适文集》卷4,第629-630页。胡适《刘熙关于〈爱国运动与求学〉的来信附言》,《胡适文集》卷11,第121-122页。
[13]“许广平致鲁迅•1925年6月5日”,《鲁迅景宋通信集》,第73页,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
[14][15][17]曹伯言《胡适日记全编》卷4,第212、215、218页。
[16]“李翊东致胡适•1925年9月29日”,《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349页。
[18]鲁迅《忽然想到》,《鲁迅全集》卷三,第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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