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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精神的绪余 ○ 潘旭澜
我的《太平杂说》2000年6月出版之前,各篇都曾在报刊上发表过。有的在发表时,题目被编辑改了,而且删去以副标题形式出现的总标题,即后来用作书名的四个字。比如,谈林则徐与太平军的一篇,原题为《舍命登顶》,编辑先生为了吸引读者,给改成《重评林则徐的“污点”》(《粤海风》2000年1—2月号)。随后,报刊上发表了非议,我看到的有两篇。《太平杂说》各篇的基调是一致的。倘《舍命登顶》不马上引发异议,别的也要引发,果然后来也引发了几篇非议或批判文章。由于三言两语说不清的原因,我一直没有发表什么文字回答。好几年过去了,不应该忘记的就不会忘记,需要回答的还是要回答。 有两篇同为李锦全写的文章,叫做《也谈林则徐的“污点”》(《粤海风》2000年3—4月号)和《〈太平杂说〉的杂说》(《学术研究》2000年6月号),后者是针对我在刊物上发表的《太平杂说(三题)》。这两篇文章,表面虽不激烈,又掉掉书袋,但骨子里与“文革”中的大批判一脉相通,只是写法比当年大批判要巧妙些,高明些。 这位“笔杆子”的文章,很能抓住“要害”——立场问题,此乃他修炼了几十年的绝活。他认为,我否定“太平天国”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他自己呢?先是说与我“立场不同”,随后就亮出底牌,“站在造反者一方”。在百般维护“太平天国”的同时,以“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气概,将林则徐、岳飞、袁崇焕都称之为“专制君主的奴才”,以显示他站在曾经大加鼓吹的洪秀全和“太平天国”的立场之坚定,之胜券在握。好一个“立场问题”!20世纪50至70年代,多少学人、作家,因此而打入另册,家破人亡。大约他以为这么一来,就可以一剑封众喉,使人不敢对“太平天国”和洪秀全再加以非议了。 可能让李锦全大出意外的是,他的这一绝活竟未能将大家镇住。就在他连续“出手”之时,《太平杂说》还是结集出书了。许多老中青学人,纷纷写信、打电话、发电报、发文章表示对这小册子的认可和赞同。有一位青年学者,还与李锦全针锋相对地写道: “太平天国”本是一场民族大灾难。这不仅因为在“太平天国”割据期间,东南一带人口锐减,生产力倒退。这些本是历次“农民起义”的共性。所谓“太平天国”作为一场农民造反运动,却又有着历次农民造反所不具有的“独特性”。这突出地表现在它是爆发于中国社会从古代向近代转变的节骨眼上,对此后历史进程的影响也就特别严重。太平军造成的内患阻碍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还只是一种表面的祸害。更严重、更难消除的恶性后果,是“太平天国”的那套用来煽动和愚弄民众的大杂烩式的意识形态对后世的深远流毒。洪秀全的那套意识形态,如果说是反“封建”的,那么它的反“封建”性也就表现在比“封建”意识形态离近代文明更远。洪秀全留下的精神遗产,此后常常以改头换面的方式大行其道。例如,在“文革”中就有明显的表现。所谓“太平天国”运动,实际上开创或强化了一种文化传统,有人称之为“贫民文化”,我以为称之为“痞子文化”或“流氓文化”更合适。这样一种文化传统,在今天仍很有生命力。也正因为这场历史运动具有这样的“独特性”,潘旭澜先生才对之特别关注,从年轻时代起就思考和研究它。 《太平杂说》中的文章,近些年以单篇的形式在报刊上发表时,在读者中产生了相当的影响。感到痛快,表示赞同者很多,但也有人撰文提出异议。提出异议者,有一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即否定所谓“太平天国”,就是在肯定清政府,双脚就是站在了封建主义的立场上。其实,潘先生的文章,表现得很清楚,所持的是近代文明的尺度。用近代文明的尺度来衡鉴。清朝的封建统治固然当否定,但洪秀全的造反运动,也同样不能肯定。换句话说,清朝封建统治即便应该推翻,也不应该由洪秀全来推翻,因为洪秀全所代表的,是一种比清朝封建统治更落后,更野蛮,更反人性,也更反文明的力量。——所谓“太平天国” 在“建都”南京后的所作所为,非常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否定所谓“太平天国”,并不是在肯定清朝政府,正如反对以油灭火并不是在肯定火灾,反对饮鸩止渴并不是在肯定干渴一样。这本是很简单的道理,却也需要说一说,也说明有些人的思维已被训练得多么机械。 这篇文章题目叫做《随笔集〈太平杂说〉与电视剧〈太平天国〉》,发表于2000年8月的报纸上,收在2001年9月出版的《城墙下的夜游者》的集子里。是在谈论那部被各种媒体极力宣传的电视剧时,捎带地对“有些人”略加评说。在我看来,“有些人”的代表就是本文所说的这位“笔杆子”。 李锦全的《也谈林则徐的“污点”》一文,从思维方法到观点,都是50年代至70年代横行的极左机械论。在这里,纷繁复杂、丰富多彩的历史和现实,被头顶哲学教授、博导、原系主任桂冠的李锦全极端简单化了:非此即彼,非黑即白,不站在洪秀全们的立场,就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而他自己,则明白无误地站在洪秀全们的立场,我就必然被他编派到清王朝的立场了。然而,我的文章和《太平杂说》全书,反复表明,我是作为独立思考的现当代中国人,是以史实为根据,以我所了解的人类文化良知为准则,从当时的世界潮流和中国利弊着眼,用有关人物和集团“所作所为和造成的效果,带给广大人民福利还是苦难,促使社会文明进步还是落后倒退”作为根本尺度来评说的。所以,我再三指出清政府的腐败、落后,也自然要对洪秀全的君权加神权的统治,比清政府更落后、更腐败,乃至极其野蛮、残暴,作恰如其分的评说。而且,照我看来,不但根本不可以将林则徐与清政府一锅煮,同样不可以将曾国藩、左宗棠与清政府混为一谈。其他重要历史人物,也都要具体分析,而不能机械地一刀切,或者简单地“一分为二”。 前面引用那篇青年学者的文章,说有些人的“思维被训练得多么机械”,固然是没说错,但还是就一个文本的表层而言,小看李锦全了。早在70年代初,作为极少数“被训练得”十分成功的代表人物之一,已经在训练包括“广大工农兵”在内的全国群众了。那就是他作为第一编著者的《简明中国哲学史》。这部由权威出版社出的书,1973年7月初版,到1975年5月已出了三版。我手头有一本,是1976年3月上海第二次印刷的修订本。当时,能够出版的书是很少的。能用权威出版社招牌,不止一次地印刷,短期内再三印刷,大约只有梁效、罗思鼎之类“中央文革”的御用写作班及极少数笔杆子了。它也是由单位里按“学习文件”的惯例,统一订购,“人民内部”每人一册。我起初连“学习”的资格也没有,到1976年,单位革委会看看我戴不上什么帽子,要让我受教育,“脱胎换骨”,恩赐我一本。我当时在重病中,没时间更不屑于“学习”它。后来翻翻,看到第十章的标题写着:“集中农民阶级利益、要求和智慧的洪秀全的平等平均思想同维护地主买办阶级利益的曾国藩的唯心主义理学的斗争。”知道它不但是“批林批孔”、“儒法斗争”、批“现代大儒”的重武器,又是神化洪秀全大合唱中的高音部,但虽然一面红得发紫,一面又受到不少有良知读者的唾骂,所以也就没有多看。直到他的《也谈林则徐的“污点”》发表时,忽然想起这部哲学史,翻到第九章末了,看到正是说林则徐“去镇压农民战争,结果在路上病死”。原来,我在写《舍命登顶》时,无意中竟冒犯他的大著了。于是,他奋起捍卫他的这部成名作和代表作,将林则徐骂得更狠,并且说我站在“清王朝的立场”。这既是“回应”,更是姚文元式的“立此存照”。等哪一天再来一次“文革”,或者不叫“文革”的“文革”,找我算账。 如果说,《也谈》一文是因我无意中触犯了他的大著,他要起而捍卫、发挥、“反击”,那么,第二篇即《〈太平杂说〉的杂说》就很有点蹊跷了。此文是针对我两年前在刊物上发表的《太平杂说(三题)》的。为什么1998年我的文章发表之后不来“质疑”,要等到两年后才来“质疑”呢?为什么不先质疑早发表的《太平杂说(三题)》,而先质疑《舍命登顶》?我不能不想起,2000年3月,广东有“发挥余热”的官员写小报告给有关部门,说我的一篇《太平杂说》有“严重政治错误”,既整我又整发表、转载的刊物。这小报告在广东、北京、上海等省市,成为一条流传颇广的恐怖新闻(后来不久,有位学者、杂文家在刊物上引用并批判这小报告)。到底是李锦全与此官员是怎样的关系而作了这么一个事实上的密切配合,或者是长期养成的闻风而动的“革命”积极性所使然,难以断定,反正是看准机会,找出我两年前发表的文章,痛下杀手。我正是从这篇文章,知道他一向春风得意,仍然坚持“文革”中的“事业”。自然,写作技巧比当年编著《简明中国哲学史》有不小进步,不再一味“理直气壮”地大批判了,而是在弯弯绕和七拉八扯中让我走进他的地雷阵。我说:“太平天国”应当正名。他十分武断而又强辞夺理地咬定,“无论谁”的著作都没有将“太平天国”视为国家。其实,别的不多说,有位极负盛名的老专家1991年出版的四大本巨著,就是将“太平天国”视为国家的,“笔杆子”不会不知道,可他偏要视而不见,这种说有就有,没有也有;说没有就没有,有也没有的做法,正是“文革”中常用的老谱。他又极有心机地提出,中国共产党曾在江西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又应该怎样对它正名呢?”他是多么希望我上他圈套,按照他的指点,给这个政权以“僭”、“伪”或其它贬称,然后上纲上线给我扣上一顶帽子呀。可惜是枉费心机了。红军到达陕北之后不久不是不再自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吗?1949年以来的所有正式出版物,包括中共党史和中国现代史,在叙述这个历史事实时,不都是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江西革命根据地”、“中央苏区”来代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指称吗?还用我来为它正名吗?我倒是想请教这位“笔杆子”:你怎么非要将“太平天国”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扯在一起呢? 特别令人难以思议的是,李锦全居然郑重其事地向我“讨教”,说我提出“太平天国”应当正名,是不是想将它称之为“粤匪”。我的文章明明白白地写道,“应当称之为太平军”,“要为它写历史书,应当是名为《太平军史》,叫做《太平军兴亡史》也可以。各种遗址,比如王府,应当称为太平军某王府”。全文从头到尾,一直称之为太平军。小学生都不会有疑问。他居然视而不见,装起糊涂,只能说是“大智若愚”了。作为在广东当教授、博导的“笔杆子”,在广东的刊物发表这样的文章,说我想称太平军为“粤匪”,显然是加诬于我,挑起没看过拙作,不明真相的广东公众对我的反感或对立情绪。由此可见,他不但固守“文革”思维,而且其手法也很容易使人想起“文革”中一些摇羽毛扇人物之无所不用其极。这项功夫的表演又一次说明,“文革”的一套在这笔杆子身上,保存得多么完整。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是思想文化较有活力的地方,拙著《太平杂说》在广东,一直受到各界大量有良知、正直的人士的认可和支持。顺便说一句,李锦全的文章发表时,我就收到广州相识和素未往来的人士寄来的不止一份刊物或“撕印本”(撕下的单篇),并附信表示对此文的厌恶。但是,他公开的文字,白纸黑字印着的可以这么干,要是暗地里有什么动作,一定更加不可思议。 写到这里,觉得前面大段引用的青年学者文章中,有的话值得再摘引一下,以便醒目。“洪秀全留下的精神遗产,此后常常以改头换面的方式大行其道。例如,在‘文革’中就有明显的表现。……这样一种文化传统,在今天仍很有生命力。”这两句话说得相当中肯。李锦全就是洪秀全精神遗产的继承者,这和他自己表态也是吻合的。不但是继承者,而且是发扬者。他给这种遗产披上了理论、哲学的外衣,使其更富欺骗性和危害性。他有恃无恐地公开向我“主动出击”,既说明洪秀全精神遗产的生命力,也说明揭露洪秀全真实的历史面目之必要,还说明彻底否定“文革”之必要。 还想谈到李锦全2001年初发表在《粤海风》的一篇文章。这篇《勿以社会审判官自居》的妙文,对有的学者谈到某“知名教授”忽而“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忽而“深入研究邓小平思想”,极为愤恨,马上写文痛击。说是“该文……贬斥当世,痛骂群众”,进而讥笑、挖苦揭露者“既不懂‘文革’时期的国情,甚至缺乏普通常识……是外星人的呓语”。理由是“情势改变”了。进而煞有介事地责问:“难道不许人家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吗?”这篇妙文以群众的天然代表自居,偷换概念,不讲逻辑,态度横蛮,确实“令人大开眼界”。你说该文“不加区别”,“把全国绝大多数知识分子甚至全国人民都推到审判台上”,倒确实是一下子将揭露者推到全国人民的对立面了,真够厉害。不过,且慢高奏凯歌。这里可以区别一下。“全国绝大多数知识分子甚至全国人民”都是“批儒评法”的红人和干将吗?有多少人能写书被“四人帮”以权力在全国范围强制推销、强行向群众灌输呢?这种书的第一编著者是“自觉紧跟”,还是“随大流”,或者“口头喊几句而‘口是心非’”,难道还不清楚吗?你什么时候向当年被迫“学习”你大著的读者表示“认识错误”?从你对揭露者堂而皇之的讥讽挖苦、训斥,恨不得一棍子打死,哪里看得出一丁点“改正错误”的影子!这可不是一时火气特旺而缺乏理性,而是根深蒂固的“文革”思维又一次表演。从你居然说林则徐是“专制君主的奴才”,你和“全国绝大多数知识分子甚至全国人民”不是正好对着干吗?光是这些白纸黑字的东西,你就给自己的灵魂画了像。而你愈是肆无忌惮,善良的人们就愈应深思和警惕,愈不应不敢吭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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