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精神的疲软与麻木

○ 董  健

抄袭不好,人尽皆知。且此种丑事,古今中外均有发生,人们已经见怪不怪。因此,再从一般道德意义上抨击抄袭,似乎已经显得是多余的了。然而发生在中国的抄袭,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抄袭,却是一道特别刺眼的“风景线”,它在全世界恐怕都是十分领先的。我则“看中”一点:它是认识中国当今文化的虚假、平庸和学人精神状态的一个“窗口”。

从文化的大背景上说,如果人们的精神空间越来越小,人们的想像力和创造力越来越弱化直至丧失殆尽,文章都是“千人一面,千部一腔”,那么抄袭与否就难以鉴别。记得“文革”后期,我被驻校工宣队、军宣队派到农村进行“教育改革”的“实践”。报上在批判周扬等“四条汉子”,队领导叫我执笔写一篇批判稿,代表当地“贫下中农”集体表态。军宣队一位领导在审稿时说:“毛主席语录引得不够多,印出来难看。”那时发表文章,凡马恩列斯毛的话均用黑体,这位领导认为黑压压一片才好看——这“好看”恰是“政治上”叫人放心的同义语。那篇文章仅毛泽东的话就占去近一半篇幅,剩下的也不过是对毛著的解释和我们的体会,而这“解释”和“体会”也是从中央文件和报刊文章中抄来的。当时私下就流行着这样的顺口溜:“小报(指地方报纸)抄大报(指中央报纸),大报抄梁效。”所谓“梁效”便是“两校”之谐音,因为那时清华、北大的大批判组正是“四人帮”的御用写作班子。可见,在绝对的“舆论一律”之下,写作者被剥夺了自由表达的权利,天下文章只能是“一大抄”,差别只在于“直接抄袭”与“间接抄袭”之间。前者是对某书、某文一字不差的照抄;后者则是改头换面地袭其大意。

可以想见,经过1949—1966年基本上的“舆论一律”(说“基本上”,是因为1956年至1957年上半年、1960年至1962年上半年,曾有过短暂的稍可自由表达的时候),又经过“文革”十年完全、彻底、绝对的“舆论一律”,人们的想像力、创造力已经被剥夺得差不多是“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了,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如果不经过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为突破口的思想解放运动,人们能从“天下文章一大抄”的状态下走出来吗?记得1978年,我发现辽宁某大学学报上的一篇文章全是抄袭,便写稿揭发此事。该校领导派专人来南京向我解释:作者备课时,从报刊上东抄一段,西抄一段,当她将讲稿整理发表时,早已忘记是从哪儿抄来的了,所以连注释也没有。他们请我谅解,不要发表揭发的文章。在刚刚走出“文革”之时,在中国大学里靠“东抄一段,西抄一段”来备课、讲课的教师恐怕不在少数。经过“文革”十年的文化专制主义的奴役,中国人在精神上处于一种疲软与麻木的状态。在这样的状态下,不会有创造性的思维,也不会有自由的意念表达,要不抄袭,不亦难乎!

经过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的思想解放运动,中国思想界、学术界、教育界出现了一些有利于自由探索、自由表达的新气象。整个80年代,抄袭之事相对较少。显然,只要精神的空间是宽松的,只要学术研究的自由与思想表达的个性得到起码的尊重,选择抄袭一途的人总是少之又少的。尽管人的才华、思维能力各有不同,但在写作中毕竟“自己创造”的愉快与成就感是远远胜过“抄袭别人”的那种暗暗的恐惧和自鄙感的。即使从“趋利避害”的人之本性来讲,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追求前者而放弃后者的。况且,越是有独创性的知识者,越是看重自己文章的个性。过去在极左路线统治之下,当知识者捍卫自己文章的个性之时,就会被批判为“个人主义”、“自高自大”等等。如果他确实是觉得“自己的文章最好”,他能去抄袭吗?你把文章白白送他他也不要啊!春秋战国时期,学术独立,思想自由,文化生辉。在百家争鸣中,儒、道、墨、法诸家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他们互相批判甚至互相攻击,但决不会去互相抄袭,因为各家均有其“本根”,更有其自信,用今天的话说,均葆有很强烈的“主体性”。这一点可以反照出今日抄袭者是多么地没出息!

秦汉以后,文化走向专制,思想定于一尊,文章之事又往往被说成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文章会给为文者带来“名”与“利”,于是想得到“名”与“利”而又无能(或不想付出劳动)作出好文章的人,就开始当“扒手”——剽窃别人精神劳动的果实了。开始时是手抄本,未经发表、刊布,不好直接要来抄,于是便将人家的作品整个地偷来,冠以自己大名,流行于世,反使原作者有口难辩。南朝刘宋之时,有一位叫何法盛的文人,见朋友郗绍写了一本《晋中兴书》,就对朋友说:“你已经名位贵达,不需要再靠这本书去出名了。可我还是一个无闻于时的寒士,很需要靠著作搏得名声,你就把这本书送我吧。”但作者没有答应。然而这位叫何法盛的“寒士”有一天来朋友家,居然趁其不在,便把书稿窃走。作者没有“兼本”(复本),无法将自己的著作面世,于是世间流行的《晋中兴书》都是以何法盛冠名的。这是我最近读顾农《听箫楼五记》读到的一则故事,觉得在最近披露的抄袭事件中,苗怀明颇似那位书未刊布就被偷的郗绍。感谢现代科技,苗有“兼本”,这“兼本”不久将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否则,世间就只能流行那本抄袭之作了。不过,现代科技在救了苗怀明的同时,也方便了抄袭者。他们不用再像那位南朝“寒士”亲自跑到作者家里去偷,网上下载、书上复印、报刊剪贴,都十分方便。手段不同,实质则一:看重的并非学问本身,而是那学问的载体——文本本身可以兑换来的“名”与“利”。就人类自身的精神状态来说,这里没有丝毫的创造、发现的愉快,没有丝毫的因成就感而产生的自豪感。除了投机取巧的一丝得意之外,恐怕主要就是一种精神的疲软与麻木了。

在中国社会与文化的转型期里,这种精神的疲软与麻木几乎是一种顽固的“时代病”。回眸90年代以来,随着教育、学术管理上体制性的腐败,抄袭、剽窃之风变本加厉,恶性发展,早已把学人道德吹得七零八落了。全国有那么多报刊和出版社,每月都有大量文章、书籍面世,除了抄袭、剽窃之作外,还有数量在日益增加着的低水平重复的“大作”。表面看来,热闹非凡,堪称学术“繁荣”,其实是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精神生产的机器在“空转”。这“空转”不仅耗费了资源和时间,而且还要排出“废气”——一种毒害人的学风、道德,助长着虚伪与平庸的学术空气。教育缺乏独立,学术缺乏个性,思想缺乏自由。有此三“缺”,人的精神空间日趋逼仄,人的想像力与创造力便会逐渐萎缩,诚如鲁迅所言:“没有了能想的头,却活着。”可以设想,一个精神疲软而麻木的学人,面对管理体制的种种“压迫”(要完成一个个硬指标)与“诱惑”(种种光圈、桂冠、奖励、待遇),即使不抄袭,他也难免粗制滥造,去应付那“空转”的机器。即使教育部颁布《学术规范》,也只能管其“身”而不能管其“心”。人们甚至不无理由作这样的推论:体制的腐败与抄袭、剽窃之风是共谋的。如若不是,为什么一些抄袭丑闻被暴露了的人物(特别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屡受体制的保护?为什么出台的一些管理办法,一些评奖,一些项目申报等等,往往在客观上支持平庸而善作伪、善作巧的市侩式知识者,而不利于那些真正埋头做学问并有独创精神的学人?这就难怪优秀的伦理学专家萧雪慧发出了大学称得上是“抄袭、剽窃者天堂的地方”这样无奈而忧愤的感慨!

精神的疲软与麻木,其最可怕的后果还不是精神生产机器的“空转”,而是人的兴趣的丧失。“兴趣”是研究主体全身心拥抱客体,也就是人与对象融为一体的一种境界,也可以说是一种能激发创造性的情感状态。如果你对古典小说没有兴趣,只是觉得可以将它作为“材料”,变出“论著”去交换“好处”,那你是不可能对它有认真研究的,这样,你抄袭别人成果,自然会手到擒来,没有什么心理障碍。这正如面对美味,只是觉得它可以提供维持生命的营养,而全然不顾它的色香味美带给你的愉快,那你只是一个“食者”,而不是“美食家”。在文化研究上应做“美食家”,不应做那种见物不见人、毫无兴趣可言的平庸的“食者”。抄袭是“食者”勾当,为“美食家”所不齿。启蒙主义思想家卢梭认为兴趣是人的精神自由的表现,因此它与人的认识和创造的能力密切相关。他说,当人们“向剥夺他们自由的暴君牺牲了自己的趣味”,他们的趣味就腐化了,也就等于消失了。这里说的那个剥夺自由的“暴君”不一定就指某一具体的权势者,凡是使人丧失了自己趣味的外力,如金钱、名位、官职等等,都可成为这种剥夺趣味的“暴君”。卢梭还说,“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 他对自己的才能、感觉、器官都充分感觉到了,充分运用了,兴趣才会产生。精神疲软与麻木者显然与之无缘。“认识是由兴趣促成和推动的,兴趣贯穿于人类日常的工具行为和交往行为中。”(哈贝马斯观点,转引自何家栋《学统与师道的重建》)我国前辈学人梁启超、胡适等也都强调过“兴趣”对生活、学习和创造的意义。而现在教育界、学术界的风气,却是“实用”得很,“浮躁”得很,无处不“物化”,无事不“量化”,人成了机器,兴趣全抛。在此风熏染之下,抄袭的丑事怎么会消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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