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风网络版2003年第6期
  响


常识与谬误

戴伟华

  《粤海风》2003年第5期刊《选一首诗和持一种态度》(下简称《态度》)一文,是对毛泽东同志《七绝•刘蕡》的内容以及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诗词集》注释的批评,作者认为毛泽东“中唐俊伟有刘蕡”句“显然是个常识性的错误”,而注释云“大和二年”等“又犯了常识性错误”。作者想在“常识”问题上对知识性错误作订证,以免“以讹传讹”。其实《态度》一文把本来正确或比较正确的东西反而搞错了,使“常识”成了“谬误”。
  先说注释中的“大和二年”,《态度》文云:“翻遍新、旧唐书的《文宗纪》、《令狐楚传》、《牛僧孺传》和《刘蕡传》,都找不到这个叫‘大和’的年号。文宗即位后改元的年号,是为‘太和’。‘大’与‘太’,仅一点之差。这可是‘一点’也不能错的啊。这不是‘印刷’或‘校对’的差错。笔者追根溯源,发现这个常识性的错误,竟是‘文革’中造成的。”按,文宗年号,各书中或作“大和”,或作“太和”,究竟作何为正,钱大昕有辨析,其《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卷8《李渤留别南溪诗》云:“唐文宗纪年本云‘大和’,予所见石刻,无有作‘太’者。今《新旧史》、《通鉴》皆讹作‘太’字,当据石刻正之。”缪钺先生作《杜牧年谱》即采用其说。“太和”乃“大和”之误也就成了“常识”。今存杜牧手书《张好好诗并序》云:“牧大和三年佐故吏部沈公江西幕。”“大和”二字非常清楚(见《樊川诗集注》“杜牧《张好好诗》墨迹之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又唐人张读《宣室志》卷9载,刘遵古得一书,卷尾题识云“上元二年三月十一日,因读周易正义,从兹易号十二三岁,至一人八千口,当有大水”。后召宾掾解读破秘,始知谜底,“一人八千口,盖大和字也。自上元历宝应、广德、永太、大历、建中、兴元、贞元、永贞、元和、长庆、宝历至大和,凡更号改元,一十有三矣,与其记语,果相契合。”事涉虚诞,不足凭信,但“一人八千口”即为“大和”,“一人”为大,而“太”就不是“一人”,“八千”为“禾”,“八千口”为“和”,此为文宗年号乃“大和”而非“太和”之的证。
  再说“中唐俊伟有刘蕡”。《态度》文认为,刘蕡“不是中唐时期人。他的政治生涯,是从828年举贤良方正时,以那篇策论著称于世后才开始的”,而穆宗长元年(821)是晚唐之始,故“中唐俊伟有刘蕡” 诗句“显然是个常识性的错误”。按,关于历史分期,向来有分歧,这是正常现象,《态度》一文只是采用了一种说法,也有学者将中唐下延至宝历二年,以文宗大和元年为晚唐之始,也有人将时间再下延,这与研究者关注的对象和问题的性质相关。可见唐代中晚期的划分不是很清晰的,它不像以政权易姓来断代分期那样明白。即使为了研究历史的方便,以一个具体时间来分期,其实那个准确时间的前前后后还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刘蕡上万言策事见于两《唐书》,《旧唐书》卷190载:“刘蕡,字去华,昌平人。父勉。蕡宝历二年进士擢第。博学善属文,尤精《左氏春秋》。与朋友交,好谈王霸大略,耿介嫉恶。言及世务,慨然有澄清之志。自元和末,阍寺权盛,握兵宫闱,横制天下。天子废立,由其可否,干挠庶政。当时目为南北司,爱恶相攻,有同水火。蕡草泽中居常愤惋。文宗即位,恭俭求理,太和二年策试贤良曰(策文略)。”可见,刘蕡对“阍寺权盛,握兵宫闱,横制天下。天子废立,由其可否,干挠分期前后的人物,列入中唐或晚唐皆无不可,根据实际情况,说刘蕡是“中唐俊伟”也许更切实一些,但不能说“显然是个常识性的错误”,况且这是诗中之语。看来这是一个可以进一步讨论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常识性错误。
  另外,关于刘蕡贬柳州司户参军卒于贬地事。《态度》一文说《刘蕡传》不载此事,提出质疑。 按,此事见于唐代文献,《全唐文》卷828罗衮《请褒赠刘蕡疏》云:“窃见故秘书郎责授柳州司户臣刘蕡,当大和年,对直言策,是时宦官方炽,朝政已侵,人谁敢言……遂遭退黜,实负冤欺。其后竟陷侵诬,终罹谴逐,沉沦绝世,六十余年。”其事甚明,刘蕡被贬为柳州司户而卒。
  《态度》一文能不畏权威,提出异议,这很好。但研究学问,讨论问题,应该持严谨的态度,先要弄清别人立论的理由和根据,不能翻过一两本书就匆忙下结论,更不能轻易否定别人的劳动,不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态度》一文作者说:“作注是一件很严肃、很刻板的事,是不能带有感情色彩的。”  这种态度我很赞同,讨论问题确实不能带感情色彩。在讨论问题的过程中,心态要平和,不要言词过激,冷嘲热讽,甚至伤害别人。《态度》一文措词多有过激之处,如讲“大和”年号时说:“其后因因相陈,以讹传讹,错成了一个历史的大笑话。笔者手头还有一本80年代某报社为编辑提供的内部工具书,里面印的也是‘大和’。遥想‘文革’时期,文物出版社那些学识丰富,编校认真的专业人员,大概都扫地出门了吧。也不知弄了些什么人去编印工具书,他们错个把字倒也难怪,怪的是到了80年代,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错下去,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到了90年代,为毛泽东编书作注,还用‘文革’出版物作工具,就有点荒唐了。”这样的行文和争论太缺少文人的儒雅风范。有理不在高声,何况自己无理。本人有感于近年来的商榷文章,担心谬误“常识”的传布,故草此文,以求教于作者和读者。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